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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利聊政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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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鉴证咨询服务项目怎样适用框架协议采购?
(345):为什么工程、物业不能用框架协议采购?
(344):框架协议怎样面向非入围供应商规范采购?
(343):框架协议采购如何防范 “质次价高”?
(342): 框架协议可以让供应商资格库合法化吗?
(341):让学习成习惯 让专业有力量
(340):“双一流”大学进黑名单,留给我们什么启示?
(339):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与报价清单不一致,到底如何修正?
(338): 把政府采购款项支付纳入投诉的范畴,可以吗?
(337):战役情、求专业不负2021,追梦想,写华章,期许2022
(336):全国财政八五普法,政府采购法规怎么深入人心?
(335):ISO三体系认证可以设置为评分项吗?
(334): 采购代理机构为什么要“核对评审结果”?
(333):新《行政处罚法》施行后,政府采购监管有哪些变化?
(332):同一项目不同采购包可以抽取多批评审专家吗?
(331):较大数额罚款为何要“全国一盘棋”?
(330):物业项目一定要用最低评标价法吗?
(329):疫情加暴雪,投标文件交邮即为送达,可以吗?
(328): 将备案作为资格条件,合理吗?
(327): 履约保证金验收后4年退还,可以吗?
(326):疫情之下芯片缺货,供应商拒签合同可以免责吗?
(325):针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正确提供和处理方式是什么?
(324)“评审得分与排序”之外,还应该告知未中标人什么?
(323): 16届监管峰会主题 ,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是什么
(322):迎16届监管峰会,聊政府采购专业化
(321):采购需求管理,主管预算单位“指导”责任是什么?
(320): 采购需求管理,优秀代理机构的机遇在哪里?
(319) :采购需求管理,如何落实政府采购支持创新?
(318): 需求管理,供应商履约能力可以设置为评分项吗?
(317): 需求管理,设置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有什么要求和禁忌?
(316): 采购需求管理,怎么正确运用“多方案报价”?
(315):采购需求管理,如何遏制“逢采必招”?
(314): 疫情压减预算 三年服务项目如何避免履约风险?
(313):采购需求管理,采购包划分有哪些重大变化?
(312):提需求,如何变经办人员的个人意志为集体决策?
(311):采购需求管理,可以普遍把业绩设置为资格条件吗?
(310):采购需求管理,合同应该怎么签?
(309):采购需求管理,怎么遏制中标人随意弃标?
(308):采购需求管理,如何遏制“采的便宜、用的贵”?
(307):7月1日起,采购需求审查这四个重点要注意了!
(306):需求管理办法实施后,工程招标项目实施计划也要向财政部门报备吗?
(305):政府采购需求怎么管?三问三答来说明
(304): 不能设定最低限价,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怎么保障?
(303):招标文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符合不得设置最低限价的要求吗?
(302):限定投标报价的范围,属于变相设置最低价吗?
(301):限定报价不低于投标平均报价的50%,属于设置最低限价吗?
(300):竞谈项目,未被书面推荐的供应商可以质疑吗?
(299):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还是归评标委员会?
(298):收到“货不对板”的质疑,该怎么办?
(297):投标文件“单方混装”,可以认定供应商串标吗?
(296):供应商涉嫌串标废标后,可以继续参加该项目投标吗?
(295):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只有2家,可以继续磋商吗?
(294):数量不确定的食材招标项目,如何规定报价模式?
(293):参加了设计的供应商,可以投监理服务标吗?
(292):非招标方式供应商最后报价相同,如何确定成交供应商
(291):所有供应商技术得分为零,属于“重大变故”吗?
(290):“技术参数项数”多,如何与分值设置相对应?
(289):落实政策功能,是加分呢,还是百分内赋分?
(288):一般技术参数没超过允许偏离的范围,如何赋分值?
(287):科学合理划分标包,你经常做对吗?
(286):一次采三年用的服务项目如何签订采购合同?
(285):质保期过后的售后服务费用作为评分项,可以吗?
(284):中小企业如何打开政府采购新年红包?三问三答来说明
(283):三家供应商投标,中标人弃标,能顺延第二名吗?
(282):采购办公外设,能否把耗材价格作为评审因素?
(281):评审专家遇到异常低价,怎么办?
(280):评审错误导致项目失败要支付评审费吗?
(279):招标人失误,投标截止后不得拒收投标文件,可行吗?
(278):没有报名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属无效标吗?
(277):既是节能产品又是环境标志产品,如何享受优惠?
(276):评审中可以用互联网查询供应商的信息吗?
(275):询价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吗?
(274):采购人有倾向性,代理机构怎么办?
(273):中标后标的物数量和规格有改变,可以变更合同吗?
(272):评审因素有三家满足,就没有指向性吗?
(271) :采购人可以规定联合体的成员数量吗?
(270):工程类项目资格预审好,还是资格后审好?
(269):公开未中标供应商的失误,可以吗?
(268):质疑供应商可以查阅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吗?
(267):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双面打印,可以判为无效标吗?
(266):核准采购进口产品,国产设备可以投标吗?
(265):实质性条款作为评分项,如何设置?
(264):实质性要求条款能否作为评分项?
(263):政府采购活动暂停,投标有效期也随之暂停吗?
(262):代理机构可以核对符合性审查结果吗?
(261):中小企业声明函虚假非故意,怎么处理?
(260):评标要在开标后的同一时间进行吗?
(259):符合性审查错误中标无效 可以顺延第二名吗?
(258):符合性审查错了,是重新评审还是重新采购?
(257):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可确定多名成交供应商吗?
(256):报低价者被群殴,最低评标价法该取消吗?
(255):委托同一家公司办理投标事宜,被认定“串通投标”怎么办?
(254):废标后重新采购,可以更换代理机构吗?
(253):现场演示评分标准怎样设置才合理?
(252):政务信息系统,价格分设置多少合规?
(251):不能强制设立分支机构,本地化服务怎么实现呢?
(250):“本地化服务”不能加分,怎么办?
(249):打包采购项目合同由谁来签呢?
(248):学校物业服务采购可以适用竞磋吗?
(247):服务采购项目,竞磋只有两家还能走下去吗?
(246):付款方式不是实质性条款,该如何处理?
(245):102号令实施后劳务派遣方式用工合规吗?
(244):质保期越长越好吗?
(243):经营范围应该作为政府采购准入门槛吗?
(242):采购意向公开有商机,供应商你知道吗?
(241):要求供应商在经营范围内投标 可以吗?
(240):因疫情暂停的采购项目,后续怎么办?
(239):疫情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可以免责吗?
(238):疫情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可以免责吗?
(237):因疫情放假,上班当天就开标,是歧视吗?
(236):为跑赢新型冠状病毒建快速采购通道,合规吗?
(235):程序违法,合同已经履行完,可以判中标结果无效吗?
(234):怎样认定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33):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可以认定为串标吗?
(232):“守合同重信用”为什么不能再加分了?
(231):评审现场可以修改不合理的采购需求吗?
(230):政府采购如何助力脱贫攻坚战?
(229):总公司可以用分公司的资质投标吗?
(228):对投标文件密封要怎样检查才能降低争议?
(227):联合体投标,该怎样要求资质条件?
(226):技术参数是做实质性条款,还是评分因素?
(225):提供虚假材料中标,板子要打在谁身上?
(224):38号文实施,资格库怎么办?
(223):特定资格能限定制造商才可以投标吗?
(222):采购意向公开,你准备好了吗?
(221):供应商提供承诺函还要再查信用记录吗?
(220):“同类项目业绩”作为评分项,合理吗?
(219):投标截止前,供应商交了“退标函”还能投标吗?
(218):联合体一方弃标另一方能继续签合同吗?
(217):县级财政部门投诉处理违法怎么办?
(216):供应商一年两次违法,可以合并处罚吗?
(215):部分产品非小微企业生产 可享受优惠吗?
(214):排名第一的同品牌投标人不合格怎么办?
(213):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活动是停止还是继续?
(212):38号文出台 什么样的做法属不当歧视?
(211):招标文件中未规定核心产品,怎么办?
(210):竞争性谈判,谈判规则可以改变吗?
(209):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文件违规还要废标吗?
(208):对评审过程可以现场直播吗?
(207):供应商不来领取成交通知书 怎么办?
(206):兼投不兼中,中哪个包谁说了算?
(205):可以限制投标包数和中标包数吗?
(204):竞争性谈判项目要“唱标”吗?
(203):400万以下的工程施工搞竞谈,可以一次报价就成交吗?
(202):只有两家供应商满足要求,竞谈能不能继续?
(201):400万元以下的工程施工,可以采用招标方式吗?
(200):邀请无关人员见证评标,可以吗?
(199):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可以自定格式吗?
(198):一招三年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人数如何确定?
(197):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设几个?
(196):采购人可以缺席评审,委托专家代替自己吗?
(195):非法获取证据去质疑可以不受理吗?
(194):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可以作为评审因素吗?
(193):品目清单来了,绿色政采机制强化了吗?
(192):供应商放弃中标,采购人如何选择?
(191):非招标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怎么用?
(190):专家不公怎么管试试这三招!
(189):分包项目采购人可派几名代表评标?
(188):中标人放弃中标,如何处理?
(187):节能环保清单不再公布,意味着什么?
(186):政府采购合同\
(185):知否知否?节日城市靓丽谁来扮?
(184):如何告知未中标人评审得分和排序?
(183):资格审错不去重新评审,怎么办?
(182):资格审错了,该怎么办?
(181):如何做好政府采购绩效评价?
(180):集采机构也竞争,怎么办?
(179):深改路线图画好,专家评审制度何去何从?
(178):公开招标转单一来源采购需要公示吗?
(177):现场踏勘证明能否作为评分项?
(176):招标文件可授权采购人变更合同吗?
(175):价高价低,谁之痛?
(174):分公司可以用总公司资质业绩投标吗?
(173):投标文件承诺送赠品,接受or拒绝?
(172):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必须废标吗?
(171):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都有什么情形?
(170):投标保证金收好还是不收好?
(169):单一来源采购都要论证吗?
(168):联合体一方提出质疑,应当受理吗?
(167):联合体投标和分包有什么不同?
(166):联合体的一方放弃中标,该怎么办?
(16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歧视吗?
(164):第一候选人什么情形下不能中标?
(163):竞谈程序为何与主流操作程序不一致
(162):采购人不签合同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61):中标供应商不签合同违法吗?
(160):招标文件有重大缺陷,该怎么办?
(159):专家论证招标文件,一定要专家说了算吗?
(158):疫苗案拷问,采购人主体责任如何上身?
(157):对供应商提资格要求有什么禁忌呢?
(156):代理机构自查发现监管错位怎么办?
(155):公开招标不告知支付时间是套路吗?
(154):怎么编制采购文件才能逢考必过?
(153):中小企业还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吗?
(152):原件审查违反程序是否露出围标马脚
(151):财政部门监督人员可否进入评审现场?
(150):\
(149):生产厂家的授权可否作为实质性要求?
(148):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可进入评审现场吗?
(147):采购人的纪检人员可否进入评审现场?
(146):投标文件密封要求怎样设置才合理?
(145):中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文件必须公开吗?
(144):报价最低却没中标,什么情况你知道吗?
(143):评委会共同签字能改变评审结果吗?
(142):已取消的行政许可资质可以加分吗?
(141):政采合同实质性条款可以变更吗?
(140):代理政采业务还需要挂靠借资质吗?
(139) :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如何运用?
(138):中小微企业到底该如何界定?
(137)质疑函不符合规定该如何处理?
(136)政府采购电子化岂能少了电子发票?
(135)中标结果被判无效,是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还是重新招标?
(134)工会发福利需要走政府采购程序吗?
(133)互联网时代 如何对政府采购中的价格欺诈说NO?
(132)94号令后,供应商什么样的投诉不合规?
(131)94号令后,供应商什么样的质疑不合规?
(130)94号令后,不符合要求的质疑函可以拒收吗?
(129)潜在供应商能质疑中标结果吗?94号令有答案
(128)94号令3月1日施行,哪些亮点必须关注?
(127)政采十五年,以新作为迈进新时代!
(126)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何要违法撤销采购中心?
(125)厅长成被告,投诉高速增长难题如何破解?
(124)全国会:改革没有完成时,修法准备进行时
(123)采购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进行资格审查吗?
(122)评审现场的组织工作重点抓什么?
(121)87号令施行,投标保证金如何收退更高效?
(120)评审专家有畸高、畸低评分,代理机构怎么办?
(119)独立评审原则在实际操作中如何落地?
(118)87号令施行,采购人怎样进行合格的资格审
(117)87号令实施,同品牌投标如何操作?
(116)重新评审,磋商小组可以改变原成交结果吗?
(115)新成立的公司提供不了上年财务报表,怎么办?
(114)如何做好开标现场的组织工作?
(113)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澄清投标文件吗
(112):采购文件需要澄清或修改,该怎么办?
(111)质疑投诉处理中 怎么用好质证?
(110)采购需求有倾向性 中标结果有效吗?
(109)串通投标如何认定?由谁认定?
(108)87号令施行,评审专家要从“法官”变身“
(107)87号令护航,供应商参与政采活动再爆利好!
(106)87号令施行,采购代理机构如何走专业化道
(105):87号令出台,采购人权大了还是责重了?
(104):87号令覆盖18号令,释放出哪些信号?
(103):专家评审制度怎么了吗?
(102)废掉“最低价中标”,就可以杜绝劣质产品
(101):政府采购方式由谁来确定?
(100):100期音频,邀你一起来验收!
(99):中了标交了货却拿不到钱,供应商只能忍着吗?
(98):潜在供应商可以参加开标会吗?
(97) 评标委员会必须有采购人代表吗?
(96)迎百期 出专集 招“毒舌”?!
(95)规避公开招标的行为如何避免?
(94)竞争性谈判的报价一定越谈越低吗?
(93)考察供应商可以改变评审结果吗?
(92)单一来源采购也可以有竞争吗?
(91)如何规范专家的评审权?
(90)公开专家评分信息,利大?弊大?
(89)条件好不能得分,如何选出优秀供应商?
(88)高价,能中标吗?
(87)腾讯1分钱中标政务云,是低于成本价竞争吗?
(86)腾讯一分钱投标 政府要吃免费午餐吗
(85)分支机构能否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4)询问、质疑采购文件,谁来受理更好?
(83)处理供应商的质疑与投诉应把握哪些要点?
(82)节能清单内产品价格垄断如何避免?
(81)节能清单之外采购谁来担责?
(80)“易采通”有问有答频道请你做专家
(79)关联公司能否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78)设定最低投标限价,合法吗?
(77)高校如何定义科研仪器设备?
(76)政采人,我在北京等你!
(75)你好,2017!你好,政采人!
(74)岁末年初送你惊喜
(73)谈判小组和询价小组应该何时组建?
(72)如何搞好需求和验收管理?
(7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如何管?
(70)政采评审专家应该怎么管?
(69)采购人代表可以打分吗?
(68)“无行贿证明”在采购中如何用好?
(67)采购结果究竟由谁说了算?
(66)采购人在评审中如何到位不越位?
(65)选择代理机构,摇号是否可取?
(64)摇号确定供应商,真的可行吗?
(63)政府采购的政商关系应该什么样儿?
(62)保证金如何才能够及时退还?
(61)重新采购究竟从哪儿开始?
(60)重新采购一定要从头开始
(59)重新采购不一定要重头再来
(58)老赖,政采市场将无处容身
(57)家具采购如何互联网+?
(56)服务采购为何增长如此之快
(55)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乱象可以休矣
(54)互联网+政府采购长什么样?浙江在描绘
(53)加入采帮帮 毛遂可自荐
(52)“政采好汉”招募5名“菜帮”
(51)中介机构良性运行需要三方成合力
(50)政采中介:如何才能管好
(49)内控管理:三大主体该怎么做
(48)政府采购如何部署云网端决胜大数据
(47)互联网+政府采购 是一场革命吗
(46)政采信息化需要攻克四大难点
(45)广西第三批节能监察仪器设备采购投诉
(44)重视合同管理呼吁契约精神
(43)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该怎么办
(42)进口产品如何采 三个案例来说明
(41)PPP模式与政府购买服务有何关系
(40)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采购服务啥区别?
(39)为自主品牌轿车点赞喝彩
(38)18号令征求意见中,有建议你就抓紧提
(37)广西5000万元采购流入假货
(36)政府采购要助力PPP也要借力PPP
(35)成就PPP“完美婚姻” 社会资本应三思
(34)搞PPP切忌一哄而上
(33)让创新和绿色扮靓政采“十三五”
(32)读总理工作报告 说政采改革创新
(31)研讨法规 成就专业
(30)上海用\
(29)协议供货电商化如何实现“价格可比”
(28)全媒体专业平台邀你一路狂奔
(27)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应创新与守红线
(26)政府采购内控建设换挡提速
(25)避免与供应商接触不利于做好政采工作
(24)2016业界第一会邀你相见
(23)公共资源交易顶层设计好经不能念歪
(22)网下无交易,网上全公开
(21)扶持“双创” 政府采购大有可为
(20)制度建设与落实两手抓
(19)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五大重点
(18)新能源车取代传统车 须突破两大瓶颈
(17)崇明诉讼案 供应商无过错 利益受损谁担
(16)崇明诉讼案:歧视性待遇行不通
(15)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
(14)公共资源交易乱象首遭专家举报
(13)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能赢吗?
(12)向您征集投诉案例
(11)完善内控 确保政采成效
(10)探究\
(9)十届峰会发布公务员特惠车型
(8)不恢复集采机构法人地位应问责
(7)拿什么铸造政采诚信
(6)政采应发力PPP
(5)政采大数据如何落笔着墨
(4)树立标杆 甄选十佳代理机构
(3)被撤并的集采机构面临被恢复
(2)“一委一办一中心”或面临清理
(1)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有了明确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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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利聊政采”由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创办社长兼总编辑刘亚利主创,并任主播,是首档政府采购音频栏目。自2015年8月1日开播5年多来,收获了10万+粉丝。“亚利聊政采”每周二在易采通App发布,独家讲解政府采购法规制度及实操中的疑难杂症,是专业人士获取政采知识的重要渠道。听友既能听音频,又能看文字,还可以留言互动。亚利主播也会尽量回复听友有价值的问题。